杭州宏华数码半岛·bob官方网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业资讯     |      2024-07-15 20:50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119,572,1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786,068.00元(含税)。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119,572,136股,合计转增58,590,34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79,027,482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是一家以数码喷印技术为核心,聚焦纺织数码印花的工业应用,集售前咨询、售中调试、售后服务以及软件支持于一体的纺织数码印花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数码喷印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从而实现设备、耗材应用推广,主要产品为数码直喷印花机、数码喷墨转移印花机、超高速工业喷印机、自动化缝纫设备、喷墨轮转数字印刷机以及配套耗材(墨水)等。

  经过近三十年行业深耕,公司已掌握了数码喷印设备领域重大关键技术,公司的主要产品由数码喷印设备和墨水组成,具体如下:

  公司基于长期积累的行业经验及对纺织工业产业链上下游的深度理解,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结合纺织工业领域客户的应用需求,推行“设备先行,耗材跟进”的经营模式,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数码印花设备和耗材的组合产品,从而实现自身数码喷印设备、耗材及配件的联动式推广、销售,具体如下:

  公司数码喷印设备目前主要应用于纺织数码印花领域,工业应用客户尤其重视设备使用的稳定性和服务的及时性,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将直接关系到下游客户生产效益。公司通过对客户主营产品及其应用领域等需求的了解和分析,着力解决工业客户对生产稳定性、服务及时性、产品竞争力的现实需求,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工业数码喷印设备和全过程服务。

  数码喷印过程的稳定性和色彩饱和度、低廉的单位使用成本等是数码印花应用推广的关键所在,下游用户从喷印运行稳定性角度出发,通常会选择原厂配套的耗材,以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随着公司工业数码喷印设备市场保有量的提升,以墨水为代表的耗材配件销售规模也将持续增加。

  在研发方面,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并积极拓展“产、学、研”合作,建立了紧密围绕市场需求、持续迭代创新、多部门协同的动态研发模式。

  在生产方面,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生产的模式,在数码喷印技术推广阶段可以发挥“风险可控、生产灵活”的优势。

  在销售方面,公司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除销售设备、耗材及配件外,公司存在少量对外出租数码喷印设备的情形。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项下的“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所属行业为“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项下的“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数码喷印设备及配套墨水,服务于纺织印花、包装书刊印刷等环节。与传统丝网、辊筒纺织印花机不同,纺织数码喷墨印花设备无须制版,实现了花型图案经数字化解析后直接喷印,相比于传统印花工艺更加清洁环保,正处于对传统印花工艺的加速替代阶段。数码喷印技术在包装、书刊印刷领域也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相对于传统有版印刷技术,数码喷印技术具有无需制版、非接触、生产周期短、可变数据(任意图案)印刷、一张起印、精度高、喷印过程节水、无废染液色浆等特点,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即时满足的需求,适应印刷行业多品种、小批量、零库存、短交期、节能环保的趋势,将逐步取代传统有版印刷。

  数码喷印技术集计算机、机电一体化、精密机械制造、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于一体,主要运用数字化原理和喷射技术,将各种经数字化手段制作处理的数字化图案输入电子计算机,通过电子计算机编辑处理,由RIP(光栅图像处理器)控制系统控制喷头将各种专用染液或墨水直接喷印到基材上,形成所需要图案。数码喷印是一种先进、环保且发展迅速的印花技术和大幅面印刷技术,目前主要应用于纺织品印花、图像展示、包装与书刊印刷、装饰建材、电子印刷等领域。

  a、在纺织品印花行业,由于数码喷印技术不断升级、成本不断下降半岛·bob官方网站,显示出了对传统印花工艺逐步替代的发展趋势,目前正处于规模化导入期。

  近5年以来,全球数码喷墨印花工艺对传统印花工艺的替代率加速提升,到2019年,全球数码喷墨印花工艺应用对传统印花工艺的替代率达到了7.8%。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预计到2025年全球数码喷墨印花产量将达150亿米,占印花总量比例约27%;中国数码喷墨印花产量达47亿米左右,约占国内印花总量的29%,数码印花工艺替代率的提升将带动公司数码喷印设备与配套墨水产品的持续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数码喷墨印花设备与耗材行业保持快速增长,随着数码喷印墨水生产规模的扩大,规模经济带来成本的持续下降,进一步促进了数码印花工艺对传统印花工艺的加速替代,使得数码喷墨印花进入良性的发展轨道:

  1)数码印花成本下移,客户接受度提升。数码喷印设备的效率与性价比进一步提升,设备智能化、网联化水平也进一步提高;墨水产销量持续快速增长,价格逐步降低,使得数码印花综合成本不断下移,行业接受度不断提升。

  2)终端需求更加个性化、小批量、快时尚,行业经营中不断要求缩小产品批量以压缩库存,丰富花型和快速交货以更好、更快满足客户需求,快时尚服装跨境电商平台的蓬勃发展对传统印花生产方式造成冲击,倒逼纺织全产业链向“小批量、零库存、快反应”的生产方式转变,推动了数码印花工艺对传统印花工艺的替代。

  3)全球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倒逼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和减少碳排放,政策支持数码印花技术的推广应用。2022年11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将数码喷印技术列为综合规划与政策典型案例:数码喷印技术为深入落实国家节能减排重大战略,编制实施生态环境重要规划,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重大改革、重点工程和重要政策,开展的重大专项工作的典型案例。作为全球纺织印染最集中区域的浙江省,省生态环境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浙环函【2021】64号《浙江省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以文件的形式明确支持属地印染企业向数码印花转型升级。

  b、在包装书刊印刷、装饰建材等行业,在经历了连续多年人工、土地等生产要素价格上涨、环保严监管等冲击,在面临终端客户需求向“小批量+多批次+个性化定制”的发展的处境下,生产方式向“智能化、数字化、无人化”升级已成行业共识,随着数码喷印设备的生产效率、稳定性与智能化等提升,成本不断下降,正稳步推进对传统生产方式的替代。

  数码喷墨印花设备与耗材在纺织行业应用越来越广泛,作为一种新型的印花工艺技术,数码喷墨印花先进的生产原理及手段,摆脱了丝网印花的制版电子产品及配件有哪些、调浆、废浆处理等生产工艺过程,减少废水量、改善工作环境,减轻劳动强度,在彰显行业科技、时尚、绿色三大特质方面大有可为。

  数码喷墨印花技术二十世纪起源于欧洲,经过近30年的发展,技术不断升级、成本不断下降,显示出了对传统印花工艺逐步替代的发展趋势。在经历了纯“打样”应用阶段之后,逐步进入到了规模化工业生产应用阶段,根据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电子产品及配件,预计到2025年全球数码喷墨印花产量将达150亿米,占印花总量比例约27%;中国数码喷墨印花产量达47亿米左右,约占国内印花总量的29%,数码印花工艺替代率的提升将带动公司数码喷印设备与配套墨水产品的持续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数码喷墨印花设备与耗材行业保持快速增长,随着数码喷印墨水生产规模的扩大,规模经济带来成本的持续下降,进一步促进了数码印花工艺对传统印花工艺的加速替代,使得数码喷墨印花进入良性的发展轨道;随着公司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行业关注度进一步提升,也带来了行业竞争的进一步加剧。数码喷印设备性价比进一步提升,设备智能化、网联化水平也进一步提高,推动了以数码印花为支点的纺织印花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终端消费者“个性化、定制化”的网购需求越来越广泛,倒逼纺织全产业链向“小批量、零库存、快反应”的生产加工方式转变,进一步推动了数码印花工艺对传统印花工艺的替代,纺织全产业链各生产环节的链接模式正在加速重构;以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云终端等技术为核心,能够为印花、成衣缝纫中小企业赋能的新型互联化、智能化、可视化产业平台正以“纺织产业大脑”形式加速孕育。

  报告期内,中国在工业数码喷印各应用领域的产业链、专业人才、应用场景优势进一步显现,部分国际纺织数码喷印设备制造商面对中国产品的性价比优势,已经开始寻求与中国厂商的品牌合作或全面代理,中国工业数码喷印设备制造企业显示出了强劲的全球竞争力。

  公司1992年成立以来聚焦纺织信息化CAD/CAM软件,2000年以来国内首创纺织数码喷印设备,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知名的集数码印花装备、墨水、专用软件、工艺技术服务与培训等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在纺织数码喷印领域已经具备全球先进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处于全球前列、国内第一,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张,竞争优势也不断强化。

  公司形成了高效、稳定、高性价比的设备与墨水一体化模式,在基于机器学习的密度曲线优化技术、底层数据驱动控制、精准定位算法、色彩管理软件等方面具备技术优势,积累了三十年纺织行业工艺应用经验。公司基于上述核心技术开发的主要机型,在性能指标和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已与国际同行的产品进行全球化市场竞争,规模与知名度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中国纺织数码印花设备竞争格局继续深化,龙头企业以其规模和品牌效应继续拉开与国内竞争对手的差距;中国在工业数码喷印各应用领域的产业链、专业人才、应用场景优势进一步显现,部分国际纺织数码喷印设备制造商面对中国产品的性价比优势,已经开始寻求与中国厂商的品牌合作或全面代理,中国工业数码喷印设备制造企业显示出了强劲的全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创新的重点工作是持续强化数码印花设备及耗材业务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公司采取新产品开发、老产品升级、软硬件效率提升改造等多项研发措施,以更高的性能、质量、竞争力来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1)推出多款高端和涂料数码印花设备。2023年,公司推出全新战略产品VEGAX5、VEGA9000DI、ix系列及EcoPrint涂料数码印花机。VEGAX5、VEGA9180DI是公司潜心多年,为满足市场对打印速度,画面精度,彩色纯正度等严苛要求所研发的战略产品,该类产品日产量高达15,000米以上,并搭载四重智能喷头保护系统、喷头恒温、加强型智能节水导带清洗系统、进布自动对中等多种智能系统,该产品的推出,将有效提升传统印染企业生产效率和产能,助力其数字化转型进程;ix系列及EcoPrint涂料数码印花机能够满足家纺企业对不同层次涂料数码印花机的需求,有助于其向数字化转型;上述新产品的推出,将会为数码印花市场注入全新的动力。

  涂料直喷数码印花可广泛应用于童装、女装、桌布、运动服、窗帘、床罩、旗帜和室内装饰织物等,尤其是广阔的童装市场,透气的针织面料加上可爱的印花图案,更受消费者喜欢。传统印花工艺中,上浆、印花、蒸化、水洗是必需的工艺环节,公司涂料直喷数码印花以零耗水量提供有效和优质的印花,并且对设计自由、定制面料图案、数字印刷和更快的重新订购的新市场需求做出强烈响应。

  (2)研发高速高精度热转印设备,主打高性价比。公司采购并二次开发核心组件,研发了高速高精度热转印设备,采用新型16个喷头4色喷印,主要应用于纸基材料等中低端市场,进一步提升性价比,已成为热转印市场的主力机型。

  (3)研发速度更快、更智能化的导带直喷设备。公司推出的VEGA8000DI型导带直喷设备实现1.8m/s的高速扫描,打印分辨率达1800dpi,12颜色通道,色域更大,应用高浓墨水与色彩管理系统,确保颜色深度、饱和度、准确性、一致性与稳定性;设备实现远程诊断、支持机联网对接企业MES与ERP,功能更强,智能化更高。公司不断提升设备喷印速度,提升性价比,降低数码印花成本,满足客户规模化生产需求。

  (4)SinglePass超高速工业喷印机升级:应用高频压电喷头和研发相应控制系统,研发了12色、5400m/h喷印速度的新一代SinglePass超高速工业喷印机;该设备具备在线上浆功能,在成本优势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均较传统工艺设备有较大幅度提升,满足传统企业的低成本高速生产需求。

  基于在纺织数码印花领域取得的技术与规模优势,以及核心技术在包装书刊印刷领域具有较强复用性的特点,公司研发了书刊喷印设备的核心部件,应用该核心技术形成的整机具备“数字印刷、一体裁切装订”等功能,具有“无需制版、产量高、柔性定制成本低、绿色无污染”等特点,可实现一本起印,将逐步提升数字印刷的发展水平。

  在墨水耗材方面,公司掌握墨水原料合成、提纯等核心技术,不断优化配方,推出高浓度墨水,实现更好的省墨效果。

  公司对纺织用途核心部件进行二次开发,持续不断地对特定用途的核心部件开展长期性基础研究,取得了较好成效。

  公司不断研发完善色彩管理软件,推出“所见即所得”环境下易操作的快速调色软件,提升快速打样效率;推出提高颜色一致性的相关软件,保障不同机器间的喷印颜色效果。

  公司积极布局新业态,打造低成本个性化家纺产品的数码印花快反供应链。公司将基于数码喷印装备、AI智能设计、MES生产执行系统、区块链技术等,以家纺产品为切入点,积极布局数码印花新业态。数码喷印装备是集绿色制造、柔性制造和智能制造于一体的新技术,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生产装备,适应了消费者“多品种、快时尚、个性化”的消费升级需求。AI智能设计实现“素材自动生产、智能风格化、智能配色、智能构图、智能优化”,大幅提高设计师的效率,降低设计成本;区块链“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技术特点将消除产业链内交易环节的信任障碍,真正做到“花型数据、订单数据、生产数据、消费数据、结算数据”的加密分享。提升纺织行业全产业链自动化程度,解决家纺行业淡旺季的人工冗余难题,是实现“智慧工厂”和低成本快反的重要环节。

  互联网时代下商业模式的变化,以SHEIN为代表的快时尚跨境电商平台和纺织服装企业对文化、时尚、品牌、创意的高度重视和对消费体验的青睐,数码印花技术推动纺织行业建立“数字化装备+互联网智能工厂”新产业模式,助力构建新生态。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816.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26.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8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55,387.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4,612.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8.8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线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合作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投资金额: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保证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跟踪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仅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涉及的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主要为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本次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考虑到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的便利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式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公司持续关注与管理套期保值业务市场风险。由财务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4、公司内审部需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操作风险。

  5、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3、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异常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公司”“本公司”)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28元,共计募集资金57,53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18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343.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03.3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33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66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44,44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4.00元,共计募集资金999,999,936.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7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2,249,936.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印花税、材料制作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315,672.1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87,934,263.8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7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府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杭州宏华软件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注]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府路支行开立专户系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因营运资金已补充完毕,故已于2022年销户。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3年1月1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注]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开立专户系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营运资金已补充完毕,故销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补充营运资金15,339.99万元、投入工业数码喷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00.00万元以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的补充营运资金30,0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379.3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05.19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43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在上述额度内。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00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建设完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结项,募集资金节余金额0元。

  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数码喷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096.2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96.28万元。

  1、根据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2、根据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向杭州宏华软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年产2,00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建设。

  3、根据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根据2023年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新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司募投项目“工业数码喷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实施地点之间进行调剂。

  5、根据2023年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793.43万元向子公司杭州宏华软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年产3,52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智能化生产线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我们认为,宏华数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宏华数科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